发布时间:2021-10-13
来源: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
浏览人数:935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131号)和《2021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简章》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第一批考核成绩及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见附件,所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栏”标注“Y”。
二、体检
(一)体检考察范围
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体检标准及要求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时间: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上午8:00
集合地点: 青岛市市立医院西院(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2号)A楼三楼体检科
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2.须空腹,10月13日晚上不要饮酒,晚上10点至10月14日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360元,由考生本人承担。
4.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请于2021年10月19日前将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等考察材料报送至青岛市口腔医院人事科,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考察体检咨询电话:0532-67756331
附件:2021年青岛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第一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