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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普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知识问答(7)

发布时间:2020-06-10 来源:办公室 浏览人数:13095

61.举办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是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二是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医疗卫生人员;

三是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国家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答: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条件和配置应当符合哪个部门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答: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64.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什么管理?

答:分类。

65.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

66.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什么作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

答:主导。

67.以什么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答:政府资金、捐赠资产。

68.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科室有什么禁止性规定?

答: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

69.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禁止性规定?

答:不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

70.对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哪些要求?

答:应当坚持公益性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设置并控制规模。

来源:青岛卫生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市卫生健康委推出【健康普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知识问答系列专题,每天10道题,方便大家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依法保障市民的健康权利。

「健康普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知识问答(7)


61.举办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是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二是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医疗卫生人员;

三是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国家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答: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条件和配置应当符合哪个部门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答: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64.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什么管理?

答:分类。

65.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

66.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什么作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

答:主导。

67.以什么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答:政府资金、捐赠资产。

68.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科室有什么禁止性规定?

答: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

69.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禁止性规定?

答:不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

70.对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哪些要求?

答:应当坚持公益性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设置并控制规模。

来源:青岛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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