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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普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知识问答(17)

发布时间:2020-06-23 来源:办公室 浏览人数:163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市卫生健康委推出【健康普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知识问答系列专题,每天10道题,方便大家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依法保障市民的健康权利。

161.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对哪些方面组织开展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答:纳入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

162.什么结果应当作为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依据?

答: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

163.国家建立健全什么样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答: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

16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实行什么样的监督管理?

答:属地化、全行业。

16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提高医疗保障监管能力和水平,对哪些方面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16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哪些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衔接和工作配合,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使用效率和保障水平?

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

16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谁报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依法接受监督?

答: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

16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履行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相关职责的,哪级政府部门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答: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169.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相关职责的,哪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答:上级。

17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相关职责被约谈后应当如何?

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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