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策法规

【医疗秩序】维护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2-02-02 来源:办公室 浏览人数:8155

一、患者应当遵守医疗秩序和医疗机构有关就诊、治疗、检查的规定,如实提供与病情有关的信息,配合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患者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向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相关资料,配合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的调查和询问,不得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

四、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基础之上的。理想的治疗效果,既要求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也要求患者在医疗活动中承担一定的义务。患者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的权利。

2、如实提供与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背的信息。

3、配合主管医生、护士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治疗护理计划和指导,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了解自身疾病、治疗、预后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如果不明了,应向主管医生询问。

5、履行付费义务,按医院有关规定交款。

6、爱护医院设施和仪器。

7、对随身携带的个人财物的安全负责。

 


版权所有:青岛市口腔医院

总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德县路17号    联系电话:0532-82829900

云霄路门诊部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云霄路118号    联系电话:0532-66016007

辽阳东路门诊部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9号7号馆3层    联系电话:0532-66729929

邮编:266001

备案号: 鲁ICP备13004238号-1     技术支持:365健康在线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