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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青岛市口腔医院就诊及住院须知

发布时间:2021-08-03 来源:办公室 浏览人数:7159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来院群众就诊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入院须知

1.进入医院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

2.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询问和预检分诊。从中高风险区、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请主动说明时间和地点。

3.从中高风险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青返青人员,须返青满14 天,持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抗体检测结果就诊。

4.从疫情重点地区(发生疫情的地级市)来青返青人员,须持抵青前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抵青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就诊。

5.我院未设立发热门诊,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的患者,请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排除新冠肺炎后再来我院就诊。

6.健康通行码红码、黄码人员,请配合医院对您的隔离,进一步转运筛查。


二、门诊就诊须知

1.请市民朋友合理预约诊疗,减少扎堆就诊,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

2.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如特殊需要,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

3.候诊时,请您隔位就座。

4.就诊人员使用后的口罩,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收集桶(黄色垃圾桶)内。


三、住院须知

1.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并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2.我院严格执行住院患者“禁止探视制度”,谢绝一切探视。所有病区继续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一患者一陪护”规定,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入病区。

3.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离开医院,配合医务人员落实各项医院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陪人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做好自身防护及手卫生,严禁到其他病房走动等。如出现发热、咳嗽、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我们将坚守疫情防控第一线,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宁。感谢您对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青岛市口腔医院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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