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6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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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2021-2024年)工作方案》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医务人员廉洁行医行为,严肃行业纪律,近日,我院开展学习践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督导检查工作。

本次督导检查由院党委书记王爱莹带队,副院长张妮参加,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督查组采取科室自查自纠、现场查阅资料、访谈科主任、随机抽访医务人员等形式,对医院26个职能部门、临床部门和医技部门学习宣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落实廉政谈话、开展廉政教育及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建议,立纠立改。
通过本次督查,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规范了廉洁行医行为,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诊疗环境,着力提升患者就医获得感。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