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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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遴选公告
我院拟于2020年11月23日,对青岛市口腔医院智慧医疗合作银行进行遴选,现邀请贵银行参加。
1.项目名称:青岛市口腔医院智慧医疗合作银行遴选项目
2.遴选内容:通过本次遴选综合打分排名,择优选取1家银行合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总行或其设在青岛地区的分行及以上,同一银行只允许一家机构参与本项目。
3.2 供应商须具有《金融许可证》。
3.3遴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 23日13:30至14:00。
4.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14:00。
4.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口腔医院德县路17号门诊楼6楼会议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4 递交投标文件数量要求:共11份,一正十副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岳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2-67756313
联系地址:青岛市口腔医院德县路17号综合楼负一楼采购办
6.其他要求:
6.1现场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第4条相关资质及文件;PPT文件(现场讲标,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6.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要求,请所有相关人员现场出示通行码等,并现场进行温度测量、登记等流程。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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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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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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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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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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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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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口腔医院智慧医疗合作银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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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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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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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岳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2-67756313
联系地址:青岛市口腔医院德县路17号综合楼负一楼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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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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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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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分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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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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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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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报价包含用于智慧医疗建设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支付给成交银行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须不低于180万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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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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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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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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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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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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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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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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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遴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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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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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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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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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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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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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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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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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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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金额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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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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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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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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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允许
□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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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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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和盖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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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公章”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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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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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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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1月23日13:30-2020年11月23日14:00
地点:青岛市口腔医院德县路17号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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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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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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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投标人需收回的资格标书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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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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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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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1月23日14:00
地点:青岛市口腔医院德县路17号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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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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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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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共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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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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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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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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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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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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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共确定1名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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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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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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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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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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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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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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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投资总额:成交银行须投入不低于180万元人民币用于“智慧医疗”项目建设;
2.投入项目资金按医院项目需求及进度,能灵活、多次投入。
综合评分,优得50-40分,良得40-30分,一般得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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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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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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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整体工作方案:后续资金支持方案、应急方案、每年根据医院需求提供免费诊疗卡、软件技术支持及其他延伸服务等综合评分,优得50-40分,良得40-30分,一般得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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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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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采用“优”、“良”、“一般”三个等级进行打分,其中,优表述标准:内容全面完善、合理可行、清晰明确;良表述标准:内容无缺漏项,描述较为合理、清晰;一般表述标准:内容有明显缺漏项,缺乏可行性,描述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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