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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份病人服务中心失物招领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3 来源:门诊综合管理部 浏览人数:20843

  

根据国家《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据此,服务中心对遗失物品自公示之日起保存6个月。以下是20208月至20211月份失物清单,请失主及时与服务中心联系。

2020年:

18月拾得江*、卢*娜、谭*宁、孙*惠社保卡、姚*身份证、一只手表、一部手机、农业银行卡一张。

29月拾得王*阳、陈*社保卡、于*文社保卡及身份证、怪兽充电宝一个、工商银行卡一张。

310月拾得王*啸、张*同社保卡、眼镜一副。

411月拾得孙*、丁*社保卡。

512月拾得彭*媛、林*芬、陈*业社保卡。

2021年:

    11月拾得姬*龙、李*婷社保卡。

    病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821391

病人服务中心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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