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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份病人服务中心失物招领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2 来源:办公室 浏览人数:17823

根据国家《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据此,服务中心对遗失物品自公示之日起保存6个月。以下是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份失物清单,请失主及时与服务中心联系。
2020年:
1、9月拾得王*阳、陈*社保卡、于*文社保卡及身份证、
怪兽充电宝一个、工商银行卡一张。
2、10月拾得王*啸、张*同社保卡、眼镜一副。
3、11月拾得孙*、丁*社保卡。
4、12月拾得彭*媛、林*芬、陈*业社保卡。
2021年:
1、1月拾得姬*龙社保卡。
2、2月拾得于*霞、徐*楷、刘*先社保卡,王*、黄*芳
身份证。
病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821391


病人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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