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6
来源: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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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招标中心受青岛市口腔医院的委托,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专项债券事前绩效评估及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法律中介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0656-2340C0000582
2.项目名称:青岛市口腔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专项债券事前绩效评估及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法律中介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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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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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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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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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口腔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专项债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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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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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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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口腔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专项债券财务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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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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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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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口腔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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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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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或其总部)要求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运营不少于五年(开标时须提供投标人(或其总部)营业执照原件,第3包须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投标人(或其总部)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3)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 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内可查(已备案),且备案专业包含建筑;(第一包)
2)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具备开展第三方独立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包)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第三包)
注: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不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只能选取其中一包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口腔医院官网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23年11月 7 日起至2023年11月 13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招标二部;
7.3方式: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咨询电话:0532-85016233。请到达前台电话联系。
7.4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请自备现金);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3年11月17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06会议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3年11月17日14时00分。
9.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06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
电子信箱:lilybid@163.com
邮政编码:266000
联 系 人:马晓莉
电 话:0532-8501623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
银行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银行账号:233841536940
2023年11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