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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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年度青岛市卫健委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主要面向临床医学的应用研究,分别从西医临床、公共卫生、中医药三个方面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实际主持和从事所申报项目研究工作,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38周岁以下获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本年度立项将对40岁以下的科研人员予以倾斜。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施项目所需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必要条件,经费预算合理,具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和明确的预期目标。项目所在单位、合作单位应对申请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承诺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做好过程管理与考核,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
2.项目应紧密结合学科发展的前沿,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并有实用性价值;
3.倡导多学科协作研究,积极拓展与高校和研究院所之间的合作范围,不断提高项目的学术水平;
4.凡与国家、省级立项重复的项目一般不予立项,但作为国家、省级项目子课题的项目可参与评审;
5.申报项目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青岛市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青岛市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二)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一份(见附件三)。申请表、研究报告一并装订成册,汇总表同时上报电子版;
6.上报项目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上报。
三、申报时间
各科室请于2019年12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青岛市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青岛市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二)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一份(见附件三)。申请表、研究报告一并装订成册,汇总表同时上报电子版】报送科研科于习习处。
联系人:于习习
电话:66329/0532-67756329
邮箱:qdskqkyk@126.com
科研科
2019年12月11日
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下载链:
/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91211/20191211140711_7492.doc